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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海风竞配清单:18个项目,机制电价0.3853元/kWh!电量比例90%

11月1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竞争性配置海上风电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清单共包含19个项目,其中,温州市8个项目,宁波市4个项目,舟山市4个项目,台州市3个项目。项目状态均为未投产。
机制电价及电量方面,除舟山市普陀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为0.3653元/kWh外,其他18个项目机制电价均为0.3853元/kWh。所有项目机制电量比例均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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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11月4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机制电量,通过全省集中性竞价确定,实行分类组织竞价。分类组织竞价时,同一年度竞价采用相同的竞价上限、下限。深远海(国管海域)风电主体较为集中的,可不单独组织竞价,由“根据项目成本调查结果,与其他类型竞价结果联动“等市场化方式形成机制电价。除统调新能源项目外,其他新能源项目应在全容量投产后参与竞价。
增量项目竞价申报价格上限不高于0.393元/千瓦时(90%×2025年1-5月中长期交易均价+10%×2025年1-5月新能源现货实时市场均价)。
分类型机制电量规模确定。项目类型分为光伏发电、深远海风电、其他风电三类,分类型机制电量规模根据同类竞价主体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比例系数等参数确定,由能源主管部门在竞价通知中明确,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按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陆上风电、近海风电、深远海风电等进一步细化。
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比例=年度机制电量/(批准或备案装机容量×项目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每月执行相同比例。项目分光伏发电、深远海风电、其他风电三类,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按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陆上风电、近海风电、深远海风电等进一步细化。
附文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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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细则(浙发改能源〔2025〕250号)有关要求,做好我省竞争性配置海上风电项目(均未投产)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现将《浙江省竞争性配置海上风电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至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并注明“浙江省竞争性配置海上风电项目清单反馈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杜国伟;联系电话:0571-87052582;
电子邮件:zjnyjxnyc@163.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附件:浙江省竞争性配置海上风电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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