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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开启!福建机制电价竞价:下限0.16元/度,海光上限0.3932元/度,其他0.357元/度

11月10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竞价主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法人或自然人,其项目应于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全容量并网投产或计划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不包括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以委托竞价代理商参与竞价。

竞价参数:(详见:福建“136号文”竞价:46.3亿kwh,下限0.16元/度,海光上限0.3932元/度,其他0.357元/度,12年!

机制电量规模:总规模46.3亿千瓦时。其中:海上光伏14.5亿千瓦时,其他新能源31.8亿千瓦时。

竞价限值:海上光伏上限为393.2元/兆瓦时,其他新能源上限为357.0元/兆瓦时;下限统一为160.0元/兆瓦时。

申报充足率:125%。

单个项目电量申报上限(K)90%。

执行期限12年。

近三年同类型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

海上风电3730小时,陆上风电2550小时,集中式光伏1130小时,分布式光伏950小时。

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厂用电率:

海上风电2.1%,陆上风电2.4%,集中式光伏1.3%,分布式光伏0%。

保函金额基数(G):

海上风电127万元/兆瓦,陆上风电89万元/兆瓦,光伏34万元/兆瓦。

竞价初步安排如下:

竞价信息及资料申报(11月11日-11月17日)

竞价资料审查(11月18日-11月23日)

竞价资料审查(11月18日-11月23日)

竞价出清(11月29日)

竞价结果公示(12月1日-12月5日)

竞价结果公布(12月8日)

差价结算协议签订(12月9日-12月31日)

退还履约保函

附原文内容如下:
图片
关于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5〕475号)(以下简称《竞价通知》)文件要求,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电网企业)从2025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开展2025年福建省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主体
竞价主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法人或自然人,其项目应于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全容量并网投产或计划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不包括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以委托竞价代理商参与竞价。
二、竞价平台
本次竞价工作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操作,请各竞价主体及时登录竞价平台查询项目状态及相关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式和分散式风电项目、集中式光伏项目,通过“新能源云”网站申报,网址为http://sgnec.sgcc.com.cn。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二)分布式光伏项目及竞价代理商通过“网上国网”App或“95598智能互动”网站新能源竞价专区申报,“95598智能互动”网站网址为http://www.95598.cn。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三、竞价工作程序
(一)竞价信息及资料申报(11月11日-11月17日)
竞价主体需在11月11日8:30至11月17日24:00期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竞价平台申报并提交有关资料,未按期填报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提交资料包括:
1.资质材料。竞价主体按照项目性质或类型(集中式、分布式、已投产、未投产、是否代理等)分别提交资质材料,竞价主体对所申报信息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履约保函。本次竞价可开具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保函模板详见附件5。保函金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千元。建议优先开具电子保函,并将线上下载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fjxnyjzdj@163.com)。
保函为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上传竞价平台,原件应于11月17日前寄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7号;联系人:叶楠;联系电话:0591-87076361)。
履约保函应按照《实施方案》模板开具(保函受益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7号;联系人:叶楠;联系电话:0591-87076361)。
3.竞价组织分类。本次竞价区分海上光伏、其他新能源两种技术类型。其中:海上光伏指的是纳入福建省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且项目用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光伏电站项目。
4.机制电量和机制电价的申报。竞价主体申报的机制电量和机制电价在截止时间后自动封存,不再修改。
(二)竞价资料审查(11月18日-11月23日)
11月18日-11月23日开展竞价材料审核工作。其中:
1.11月18日至11月19日完成竞价资料初审,未通过初审的项目,说明未通过原因,集中退回修改。
2.11月21日24:00前,收到资料退回的竞价主体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未重新提交,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3.如需修改纸质保函,请重新提交修改后的保函扫描件,须在23日前寄出原件。
4.11月23日完成竞价资料复审。竞价主体重新提交后仍未通过审核的,取消本次竞价资格。
请各主体及时关注竞价申报平台的审核状态。
(三)竞价审查公示(11月24日-11月28日)
项目申报材资料审核结果由电网企业负责通过“新能源云”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审核的项目名单在进行公示。
竞价主体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需在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证明资料和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箱(fjxnyjzdj@163.com),单位(自然人)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字)。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竞价结果。
(四)竞价出清(11月29日)
11月29日电网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竞价主体申报信息开展申报充足率检测及机制电量、电价出清。
(五)竞价结果公示(12月1日-12月5日)
价格出清结束后,由电网企业负责在“新能源云”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对出清的项目名称、机制电量、机制电价等信息进行公示。
(六)竞价结果公布(12月8日)
公示期结束后,竞价结果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新能源云”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等平台公布。
(七)差价结算协议签订(12月9日-12月31日)
竞价结果公布后,竞价主体与电网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差价结算协议签订,明确年度机制电量规模和月度执行方式。
(八)退还履约保函
竞价结束后,履约保函初审或复审未通过项目、竞价未入选项目以及符合《实施方案》规定保函退还条件的项目,需将签字盖章后的履约保函退回申请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fjxnyjzdj@163.com),可申请退还履约保函。
(九)有关提示
上述时间为初步安排,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竞价申报平台发布的信息。
四、咨询服务
为确保竞价工作顺利开展,电网企业将组织有关人员通过电话方式提供竞价申报咨询服务,通过邮箱方式接受申报资料异议申请。
(一)技术支持电话
工作时间:11月10日至本次竞价结束,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系统技术支持(集中式新能源、分散式风电):徐少秋13306936573
系统技术支持(分布式光伏):可联系项目所属供电公司,具体见附件9。
(二)竞价项目状态查询
竞价过程中,申报、审核、退回修改、重新提交等均通过竞价申报平台开展,请各项目方及时登录查询项目状态,确保顺利竞价。
(三)邮箱
监督邮箱:福建省发改委 shtxxllbf@sina.com,福建能源监管办 scfjb@nea.gov.cn
电子保函邮箱、申报材料异议邮箱:fjxnyjzdj@163.com
五 、其他事项
本公告仅适用于2025年度福建省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5〕9号)
2.《关于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5〕475号)
3.“新能源云”网站竞价申报操作手册(集中式新能源)
4.“网上国网”App和“95598智能互动”网站增量项目竞价操作手册(分布式新能源)
5.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模板)
6.竞价授权委托书(模板)
7.福建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参考文本)
8.履约保函退回申请
9.各供电公司分布式光伏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