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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秋冬季电力负荷管理:坚持需求响应优先,鼓励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聚合资源并全量接入!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秋冬季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根据文件,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电力电量增长情况以及近几年气温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冬季预计河北南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5150万千瓦、4900万千瓦,晚峰存在约100万千瓦的电力供应缺口;冀北电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均为3400万千瓦,电力供需紧平稳。如遇持续性极寒天气等极端情况电力供应缺口可能进一步增加,南网为200万千瓦,冀北按照京津唐统一平衡原则,与天津按照2:1进行分担,电力缺口93万千瓦。
开展居民节电活动。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宣传,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节电活动。电网企业要开展“e起节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在用电尖峰时段错避峰使用热水器、电采暖等大功率电器,降低尖峰负荷,鼓励居民充电桩参与节电活动。加强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宣传力度,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全面调动用户侧顶峰能力。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网企业排查梳理用户侧储能台账,指导用户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优化充放电策略,提升顶峰放电能力,减少用网负荷。鼓励大数据中心等拥有自备发电机的用户,在不影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离网自供。廊坊、张家口市要组织大数据中心用户认真核定柴油发电机离网自供能力,“一户一策”建立电力供需紧张情况下的离网运行方案,签订需求响应协议。
持续扩大需求响应资源池。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应广泛开展需求响应政策宣传,引导用户侧储能、工业弹性检修、自备电厂等柔性负荷资源纳入需求响应资源池,并落实优先调度原则。
开展市场主体可调节能力核定。迎峰度冬前,各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要开展需求响应用户走访,服务用户结合季节特性完善负荷压降操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精准响应日前、日内调节需求,建立“用户申报+系统评估”双重校核机制,实现用户签约规模和调节能力动态调整,确保调节能力精准可用。
服务新型主体参与电网互动。鼓励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聚合可调节资源并全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虚拟电厂资质审核、能力校核、运行监测、市场交易等服务工作。
规范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迎峰度冬期间,三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要规范组织需求响应月度竞价出清。预测存在电力缺口时,适时启动需求响应市场,开展响应邀约、过程监测、效果评估、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等工作。提前做好需求响应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核查,保障平稳运转。
附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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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5年秋冬季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保障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用电秩序平稳,我委认真总结2025年夏季电力保供工作经验,结合冬季用电特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秋冬季电力平衡预测
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电力电量增长情况以及近几年气温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冬季预计河北南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5150万千瓦、4900万千瓦,晚峰存在约100万千瓦的电力供应缺口;冀北电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均为3400万千瓦,电力供需紧平稳。如遇持续性极寒天气等极端情况电力供应缺口可能进一步增加,南网为200万千瓦,冀北按照京津唐统一平衡原则,与天津按照2:1进行分担,电力缺口93万千瓦。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节约用电举措
1.加强景观照明节能管理。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全面排查现有景观照明设施,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合理设置照明时间和亮度,避免过度照明和能源浪费。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各地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关闭城市夜景亮化景观,特别是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
2.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引导“两高”企业节能改造和用电灵活控制改造,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诊断,推动企业淘汰高耗能设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提升能源利用率。
3.开展居民节电活动。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宣传,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节电活动。电网企业要开展“e起节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在用电尖峰时段错避峰使用热水器、电采暖等大功率电器,降低尖峰负荷,鼓励居民充电桩参与节电活动。加强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宣传力度,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二)前置顶峰错峰资源
1.实施工业企业弹性检修。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全面排查工业企业冬季检修计划,对具有一定时间弹性的企业检修,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签订顶峰检修调度协议,在12月中下旬和1月保供关键时期由双方协商安排停电检修时间。
2.全面调动用户侧顶峰能力。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网企业排查梳理用户侧储能台账,指导用户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优化充放电策略,提升顶峰放电能力,减少用网负荷。鼓励大数据中心等拥有自备发电机的用户,在不影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离网自供。廊坊、张家口市要组织大数据中心用户认真核定柴油发电机离网自供能力,“一户一策”建立电力供需紧张情况下的离网运行方案,签订需求响应协议。
3.引导自备电厂调产增发。自备电厂企业用户要做好秋检消缺,供应紧张时段严格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应开尽开、应发尽发。电网企业要指导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用户结合生产计划动态调整调产增发方案,在电网供应短缺时期,合理减少产能并将节省的资源让渡到自备电厂,实现“生产负荷压减+机组出力增加”的叠加效果。电网企业要逐户开展新并网自备电厂调产增发能力测试,全量纳入柔性资源调度并引导参与需求响应市场。
(三)坚持需求响应优先
1.持续扩大需求响应资源池。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应广泛开展需求响应政策宣传,引导用户侧储能、工业弹性检修、自备电厂等柔性负荷资源纳入需求响应资源池,并落实优先调度原则。
2.开展市场主体可调节能力核定。迎峰度冬前,各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要开展需求响应用户走访,服务用户结合季节特性完善负荷压降操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精准响应日前、日内调节需求,建立“用户申报+系统评估”双重校核机制,实现用户签约规模和调节能力动态调整,确保调节能力精准可用。
3.服务新型主体参与电网互动。鼓励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聚合可调节资源并全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虚拟电厂资质审核、能力校核、运行监测、市场交易等服务工作。
4.规范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迎峰度冬期间,三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要规范组织需求响应月度竞价出清。预测存在电力缺口时,适时启动需求响应市场,开展响应邀约、过程监测、效果评估、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等工作。提前做好需求响应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核查,保障平稳运转。
(四)落实有序用电保底
1.明确负荷管理指标。在可预知电力供应不足等情况下,依靠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各类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依法依规实施有序用电,控制部分用电负荷。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负荷管理办法要求,按照不低于本地区秋冬季历史最大负荷(河北南网4920.1万千瓦、出现在2023年12月18日;冀北电网3201万千瓦,出现在2023年12月21日)的30%,参考各市工业负荷及行业分布,细化分解6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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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标分解落实到户。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有保有限原则(保障类和限制类负荷见附件)科学分解指标,确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用户名单,组织电网企业常态化监测用户负荷情况,按照“一用一调整”的原则,及时调整方案用户名单,确保有序用电有效实施。
3.规范履行告知义务。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应及时告知相关电力用户有序用电方案,并指导用户按照定设备、定负荷原则制定用户内部操作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负荷管理措施精准执行、压降到位。除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电网紧急状态下,在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电网企业应通过公告、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实施有序用电应至少于前一天告知。
4.完善轮休调休措施。当预测缺口持续时间较长时,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完善周期性轮休轮停方案,安排工业企业分批执行负荷管理措施,做好应对长时期、长时段、大规模负荷管理的准备。工作日突发极端较大电力供需缺口且当天处于全时段缺电时,引导非连续生产企业,将部分工作日用电负荷有效转移至休息日。
5.做好极端停限准备。由于极端雨雪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力供应缺口超出负荷管理方案执行能力时,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扩大范围的应急预案,实施分行业的大规模负荷管理措施,确保民生供电供暖可靠供应。
四、分级调控措施
电网企业要密切跟踪电力供需走势,当预测可能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提出负荷管理预警意见,需执行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措施时,应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电网企业应按照“先柔性调控、后需求响应、再有序用电”原则,平稳有序组织实施,切实维护电网供用电秩序稳定。
(一)河北南网100万千瓦缺口以内、冀北电网60万千瓦缺口以内,采用景观照明关停、工业企业顶峰检修、用户侧储能调节、自备电厂调产增发等负荷管理前置措施应对。
(二)河北南网100万千瓦~500万千瓦、冀北电网100万千瓦~350万千瓦缺口,采用负荷管理前置措施+需求响应方式应对。按照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规则发起用户邀约,形成应约序位。
(三)河北南网500万千瓦、冀北电网350万千瓦缺口以上,采用负荷管理前置措施+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方式应对。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同意,在政府指导下,统筹双高用户限产、周期性轮休轮停等有序用电策略,制定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并发布执行。
(四)出现长时间供应缺口,负荷管理前置措施持续时间为3天,在河北南网、冀北电网出现100万千瓦以内缺口且持续3天以上时,需同步启动需求响应措施。需求响应用户响应能力随着持续时间增加不断衰减,当河北南网出现500万千瓦、冀北电网出现350万千瓦以内缺口持续时间较长用户应约容量不足时,需同步启动有序用电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组织实施。各级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组织供电企业和配售电公司,结合当地负荷情况和供电薄弱环节,做好电力负荷管理方案修订。各市方案及用户明细要在11月3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在迎峰度冬前组织开展负荷管理应急演练,提升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急响应能力。
(二)严格责任落实。负荷管理措施执行期间,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在Ⅱ、Ⅰ级预警时,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到负荷管理中心现场指挥。电力用户要落实负荷管理的主体责任,按负荷管理预警通知的时间和负荷调控指标,按时足量将负荷压减到位。
(三)强化执行督导。负荷管理措施执行期间,各市发改、工信、宣传等部门要联合组建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执行负荷管理方案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要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由电网企业采取远程负荷控制措施,相关后果由用户承担;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电网企业履行政府报备并按程序停止供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做好复盘分析。执行结束后次日8时前,各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应将执行情况报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负荷管理执行情况复盘,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滚动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和处置预案,确保负荷管理流程不断规范完善。
该方案有效期至2026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发布日。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电力负荷管理保限行业分类
按照《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出现电力缺口时:
(一)优先保障以下用电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788号)文件要求,对于产品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的多晶硅生产用电负荷,各地暂不纳入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
8.市县政府确定的其他保障单位,需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备案。
(二)重点管控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依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优先限制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用电需求